《关闭小说畅读模式体验更好》
因为他每天早上在镜子里看到的就是这双眼睛。
他的母亲。
他现在确定了:他确实去过雾谷。他见过这棵榕树,见过这条溪流。但他把一切都忘了。
方国栋从箱子底部拿出两本日记。一本封面是蓝色的,另一本是红色的。蓝色那本的封面上,用歪歪扭扭的铅笔字写着「陈默」。
陈默翻开第一页。日期是十八年前,九月的某一天。字迹稚嫩,有些注音符号还拼错了:
「今天老师说我们要搬到山下去住。我不知道山下有什麽,但我不想走。榕树上的绳结还没拆掉,阿嬷说那是保佑我们的。」
他翻到中间,日期跳到了几个月後:
「有人来了。他们穿黑色的衣服,阿嬷说不要看他们。但是我偷看了,他们在庙里面放了东西。我不知道是什麽,但那天晚上灯一直亮着。」
最後几页字迹变得草率而慌乱:
「他们说要带我们走。大人们在吵架。阿公说不可以,但村长说必须去。晚上我听到外面有车子的声音。我想跑出去看,但是妈妈把我抱住了。她说不要出声,不要动,等天亮就好了。我问她要去哪里,她没有回答。」
最後一页只有一句话,写得极重,笔尖几乎刺穿了纸张:
内容未完,下一页继续阅读