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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站在人群最後面,没有跟着喊,也没有看着天空,手就垂在两边不动。
以前在人群里,我总是不知道自己的手应该放在哪里。放进口袋显得鬼鬼祟祟,垂在身旁又觉得太僵y,即使其实没人在意,我也总是会在这些细节位执着,以求成为最平凡无奇的人,深怕被注意到,被问路、被摩门教或基督教信徒拦截传教。
以前我有IPhone,我就能双手拿着它,把注意力全部放在上面,再戴着一个降噪蓝牙耳机,完美隔绝外界的一切。
可是,这是1980。
最後我只好抓住长风衣的袖口,用拇指反覆摩擦缝线。
「五!」
「四!」
广场上的喇叭开始播放进行曲。
「三!」
「二!」
「一!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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